广播操队列队形比赛规则
一、评分办法
1、评分因素与分值
满分100分,其中做操情况80分,队列队形、出入场20分。
2、做操情况评分细则
动作部位 30分 部位准确
动作力度 25分 动作有力
动作节奏 25分 动作连贯,舒展大方,动作整齐协调
3、出入场评分细则
队列整齐度 5分
队形整齐度 5分
服装整齐度 5分
精神面貌 5分
4、计分方法
(1)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参赛队最后得分精确到0.01分。各队比赛得分及名次比赛结束后公布。
比赛时,实到人数未到达该参赛队应到人数的,酌情扣分。
(2)各裁判员评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中间几名裁判员评分的平均分即为最后得分。
(3)最后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等,则名次并列、下一名次为空额。
二、评分、计分注意事项
1、动作质量:动作正确,准确到位,整齐一致;动作舒展,协调连贯,刚劲有力,震撼干练;上体正直挺拔,抬头挺胸,硬朗爽气。展示强健的体魄。
2、 韵律节奏:节奏准确,按口令节拍完成动作,不抢拍,韵律感强、富有弹性。
3、表演,动作表演要充分体现表现力、自信力和感染力。
表现力:参赛队员要有通过娴熟的动作技巧、通过自身的活力、热情和全身心投入的激情来吸引观众的能力。
自信力:参赛队员要有充满自信的良好自我感觉。
感染力:参赛队员与观众目光持续接触的能力,并最终感染观众。
4、不允许对原始的成套动作,包括上肢,步伐,方向等要素进行改编,要求有清晰的队形站位。
5、主题具备青春阳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蓬勃有气势的运动激情。有强劲的烘托气氛,振奋人心的效果。
6、服装:整齐,整洁,健康有活力,大方有运动感,与自身表现的主题相吻合。服装上可有简单修饰,不允许使用悬垂饰物,禁止配带含手饰、手表等饰物;禁止穿描绘战争、暴力、宗教信仰和其他不健康为主题的服装,参赛队员必须穿运动鞋和运动服装,化妆应适度。
7、领操员:动作准确到位有示范性,形象青春健康,精神饱满,热情洋溢。起到带领指挥全体参赛队员的出场进场,动作表演等。参赛队被叫到后领操员出列向主席台报告,声音清晰响亮。
8、进场:各队领操员在预备区整队集合后(起步或跑步进场均可,但队列队形长宽不得超过规定的场地,要求快、静、齐!),带入场地中央,领操员跑步向裁判长报告:报告裁判长,××校应到××人,病假××人,实到××人,报告完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领操员跑步回到划定位置,指挥队形展开。有无故缺席者扣0.5分。
9、队列队形:进场后要有原地的队列动作、行进间的队列动作、二次以上的队形变化。
10、退场:做操完毕,领操员整队向左或向右转,齐步或跑步退场均可,动作迅速整齐。
要求:(进场、退场)口令清楚、正确,声音洪亮,指挥得当,否则扣分。
三、比赛要求
1、比赛顺序由抽签形成。
2、比赛队形由各参赛队根据人数自行排列。
3、统一播放广播体操音乐,每队只做一遍。
4、按规定的方向进退场。
5、参赛队要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裁判,遵守场地有关规定。
6、不得对原有的动作进行改动。
四、参赛对象
区直各中小学、各乡镇、街道办中心校
五、奖励办法
各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五、本规则的解释权属艺术节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