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本局文件 > 关于印发《离石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离石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2009年04月07日 23:07:26 来源:离石区教育体育局 访问量:348

离教体字[2009]16号

离石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离石区进一步完善学校
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中心校、区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2008年,区教体局分别以离教体字[2008]62号和离教体字[2008]77号文件下发了19种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根据吕教字[2009]1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做进一步的补充完善,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并要求各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特别是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工作。
附:1、《离石区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2、《山西省安全管理日志》样本
    3、《离石区学校安全管理月报表》
(此页无正文)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抄报:市教育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侯光钰区长助理
抄送:区安监局                      
离石区教育体育局            二00九年四月七日
                    共印180份
离石区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例会制度
1、区教育体育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上季度安全工作,安排本季度学校安全工作。
2、遇到突发事件,随时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应急方法和措施。
3、各中心校和区直各中小学每月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4、各教学班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会,安全教育会要求:有形式、有内容、有记录。
5、安全例会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以备查考。
二、安全责任制度
1、区教育体育局局长是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是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主管责任人;各校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副书记)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管责任人。
3、区教育体育局相关股室对全区学校安全工作应负监管责任,各学校的相关机构应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监管责任。
4、各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其它工作人员按工作岗位对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5、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对学生安全负有监护责任,学生对自己安全负有个人行为责任。
6、学校对外出大型活动负有主体责任,实行谁组织谁负责。
7、实行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度。区教育体育局局长与各乡镇(街道办)中心校长、区直各中小学学校长签订安全责任状;乡镇(街道办)中心校长与所属中小学校长签订安全责任状;各中小学校长与本校相关机构、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其它工作人员按不同岗位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各班主任与每个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8、健全安全责任档案,按不同类型责任状,由区局、学校、班主任、学生分别留存,入档以便查看。
三、安全检查、安全通报、事故上报、群众举报、危房报告制度
1、安全检查制度:区教育体育局每年组织进行四次安全工作大检查。此外结合所属各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每次检查都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然后进行整理归纳上报相关部门,要求所属各校每月进行自查,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安全法制股。
2、安全通报制度:一是对每次安全检查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特别是对安全隐患严重的学校,加大通报力度,促使其尽快整改;二是整改好的学校也进行通报;三是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结果的通报;四是对学校安全工作好的做法的通报,促使各学校对安全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视。
3、事故上报制度: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由区教育体育局逐级上报相关部门。上报时间要在第一时间之内。上报时可先用电话,要说清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然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若发生意外突发事故可越级上报相关部门。对发生事故迟报、慢报、隐瞒不报、荒报的要根据情节严重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4、群众举报制度
为了防止对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迟报、虚报、荒报及学校发生新安全隐患,让人民群众关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特设群众举报制度,举报电话:3383000 3383001 3383004 3383006。
5、危房报告制度:因地震、雨季积水、年久失修或其它原因造成校舍危房的学校,要及时上报区教育体育局校舍股和安全法制股,由区局与相关权威单位进行鉴定危房程度,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四、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1、建立《山西省学校管理安全日志》制度是省政府从全省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确定的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的重大举措,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决不允许出现推脱和应付现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校长的渎职责任。
2、建立《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制度是提高学校安全管理质量,防患于未然的有效办法,也是学校一旦发生事故后追究责任人的重要依据。因此,学校校长要亲自挂帅,明确每项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制订详细的安全日常检查登记,排查整改方案,确立专人负责汇总或督促相关责任人填号《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
3、填写《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日志》时要逐项如实填入。经检查没有问题的项目要在表格栏内填写“正常”,经检查有问题的,要在对应的问题栏内简要的填写清楚,同时在后面措施栏内填写整改措施。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责任人签字格内亲手签字,不得他人代签,经发现虚假现象,校长有权处理责任人,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整改要迅速上报。
4、学校每月对《日志》填写内容进行一次汇总,并在下月5日前报区教育体育局安全法制股。区教育体育局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对学校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好督促整改和上报工作。
五、学生健康档案制度
1、各学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由区教育体育局和区卫生局组织的学生健康常规检查。各学校要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办)卫生院或区人民医院,将学生体检结论告知学生家长。
2、遇到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疫情时,各校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
3、随时观察学生的健康状况,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校医。
4、各校要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建立较完善的档案,特别是每次的体检结论及体育测试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存入学生档案。
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凡有校车接送学生的学校(幼儿园),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2、凡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除做好年检外,还要做好自检和维修。
3、接送学生(幼儿园)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是按交警部门规定有合格证件的人员方可接送学生,并要有三年以上驾龄。
4、接送学生(幼儿园)严禁超载现象发生。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编辑:王建忠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离石区教育体育局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离石区教育体育局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